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四章 保护与利用第三十八条有效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传统工艺、制作技艺和其他艺术表现形式,属于国家秘密的,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执行,属于商业秘密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纳入保密范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授、使用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传承习俗规定的方式、途径进行。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