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二章 调查与名录第十七条有效申报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民间艺术历史悠久、地方特色和风格鲜明的;(二)传统技艺精湛,种类独特,世代相传,有较高艺术性和观赏性,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三)传统建筑民族特色独特,具有较高研究、利用价值的。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