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二章 调查与名录第十三条有效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专家委员会,对拟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进行评审。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