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第三条有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必须依法进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实行专门预防和社会预防相结合的原则。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