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志愿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