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第五章 保障与激励第二十八条有效志愿服务经费来源包括:(一)政府财政支持;(二)依法获得的社会捐赠、资助;(三)基金会资助;(四)其他合法收入。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