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废止

应聘人员和用人单位达成聘用意向后,应当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障。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