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人才应聘第十九条已废止应聘人员要求离开原单位的,须按人事管理规定或者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对符合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应予批准。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4月15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