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五章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经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允许迁移、拆除或者占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迁移、拆除施工由市政设施管理机构负责;(二)按审批要求安装灯箱广告等挂浮物。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