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市道路设施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在每年的3月1日前向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当年施工计划。施工前,到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挖掘城市道路许可证》。施工结束后,由市政设施管理机构委托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对道路进行恢复性修复。施工单位在道路挖掘施工时,应当通知地下管网相关单位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实时看护。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