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十八条有效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已有处罚规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