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藏传佛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不受境外势力的支配。在对外交往活动中,不得接受附加的宗教条件。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