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初级卫生保健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大众传播媒体应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初级卫生保健,普及卫生知识。中小学应开设健康教育课。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