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七条有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法核发规划许可证的,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撤销或者直接撤销该行政许可。因撤销行政许可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