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第二章 生产经营/第二节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第十五条已修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后,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