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应当指定一名人民调解员为调解主持人,根据需要,可以指定若干人民调解员参加调解。

当事人对有关调解人员提出回避要求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另行指派他人调解。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