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四节 建设工程批后管理第四十三条有效在本市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区域,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进行施工放线、验线、验槽以及规划核实的过程中,应当通知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部门全程参与,并提供相关资料。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