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传承人或保护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开展传承活动,培养新的传承人;

(二)妥善保存相关原始资料、实物;

(三)配合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

(四)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性宣传。

地方法规 ·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