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传承人或保护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开展传承活动,培养新的传承人;(二)妥善保存相关原始资料、实物;(三)配合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四)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性宣传。地方法规 ·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