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物业使用及维护第一百零五条已修改供水、供电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等费用,由专业经营单位承担,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2月1日第一百零四条回到全文第一百零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