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特定林木保护管理条例第七条有效自治县特定林木主管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开展宣传普及保护特定林木知识的活动,提高公民保护特定林木的意识。地方法规 ·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