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已修改

出租汽车经营者、出租汽车和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再具备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规定条件的,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撤销有关许可。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