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开展湿地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对在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应用等湿地保护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3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