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修改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湿地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民的湿地保护意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湿地的义务,对破坏、侵占湿地的行为有检举或者控告的权利。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