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湿地保护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湿地保护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湿地保护工作。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3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