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二节 城市废弃物管理第三十六条有效废旧大家电、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堆放,应当单独运送、投放到指定场所。单位和个人无法按照规定运送、投放的,可以通过所在的物业管理公司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清理运送,环境卫生作业单位依照公布的作业服务收费标准收费。地方法规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