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成区,以及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其他区域。地方法规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