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绩效管理机构应当会同绩效管理相关部门对本地区经济社会有重大影响、涉及公众利益、关系民生或者需要较大财政资金投入的事项实行专项绩效管理。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