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2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