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由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司法鉴定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司法鉴定人追偿。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2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