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土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县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