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四章 公共场所及设施容貌管理第二十条有效在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应当保持车体整洁。车体缺损、污秽不洁、标志残缺不全以及货车无后挡板、罐装车无接漏器的,不得在市区内行驶。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