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老官砬子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第十二条已废止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的船舶和车辆一般不准进入保护区,必须进入者应事先申请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登记并设置防渗、防溢、防漏设施。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