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老官砬子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已废止凡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设置的排污口,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责令限期拆除或者限期治理。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