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已修改社会急救医疗的出车、出诊、抢救、治疗等收费,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收费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