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已废止

募捐组织为应对重大的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使用募集财产的,应当在尊重捐赠人意愿的基础上,根据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救灾需求信息,合理使用,避免重复投入和浪费。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