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募捐条例/第三章 募集财产的管理和使用第二十七条已废止募捐组织应当每年委托专业机构对其募集财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并依法接受民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