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第五章 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第三十六条有效氧化铝生产企业应当研发或者引进赤泥利用新技术,提高赤泥综合利用水平。对暂不具备利用条件的赤泥,应当采取安全合理的处置措施,防止对环境造成危害。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0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