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应坚持全面规划、统一管理、多元投资、协调发展、方便乘客、安全营运的原则,实行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经营,重点发展大容量、环保型及节能型中高档客运车辆。城市交通应推行公交优先的政策。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3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