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已修改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应坚持全面规划、统一管理、多元投资、协调发展、方便乘客、安全营运的原则,实行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经营,重点发展大容量、环保型及节能型中高档客运车辆。

城市交通应推行公交优先的政策。

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