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修改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线路开辟、线网调整计划,并在实施前予以公布。

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