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已修改

新区开发、旧区改造和建设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大型商业网点及旅游景点、居民住宅小区、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等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客运设施。

客运设施竣工后,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交付给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客运设施对经营者实行有偿使用。

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