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已废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工资集体协议的协商、签订及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上级工会应当帮助、指导企业工会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并对履行协议情况进行监督。

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