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志愿服务条例/第五章 支持和保障第二十三条有效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鼓励和支持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和录取有志愿服务经历者。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为需要志愿服务的志愿者优先提供服务。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