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

(一)获得志愿服务的相关信息;

(二)参加从事志愿服务所需的培训;

(三)获得参加志愿服务所需的保障;

(四)请求志愿服务组织帮助解决志愿服务中遇到的困难;

(五)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