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三章 企务公开第三十二条有效企务公开主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进行;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应当通过企务公开栏、企业情况发布会和企业内部信息网络等形式进行。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