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经批准砍伐城区内树木的,除按照规定向树木所有者支付树木补偿费外,还应当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指定的地点补栽相当于砍伐数量的树木,并保活3年。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