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绿地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绿化管理制度,按照城市绿地养护规范,做好责任范围内绿地养护工作,保证园林植物生长良好及绿化设施完好。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