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绿地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绿化管理制度,按照城市绿地养护规范,做好责任范围内绿地养护工作,保证园林植物生长良好及绿化设施完好。

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