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九条有效区人民政府应当优化城市绿化资源,实行道路绿化与单位庭院绿化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逐步拆除主次干道两侧的围墙,扩展绿化空间,实现绿化资源共享。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