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企业国有资产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十一条已废止被授权管理的国有企业经理(厂长)的任用,应当按照海南省的有关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