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企业国有资产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十二条已废止公司制企业的国有资产实行授权管理的,被授权机构代表授权方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行使股东的权利,其权利限制以及报告和答复程序适用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