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企业国有资产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海南省各级人民政府所管辖的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运营、经营、收益和监督,均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